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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教育法治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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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董少校)大学是不是行政机关?高校校务公开面临哪些法律问题?12月9日,第三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专家学者围绕教育法治主题展开研讨。
会上,王大泉、劳凯声、朱芒分别作主旨演讲,会议另外设立“教育立法体系建设与完善”、“教育执法体制建设与完善”、“教育法治与大学治理”、“青少年法育理论与实务”4场分专题研讨,包括24个专题报告。
上海市教委主任陆靖表示,上海近年推行教育综合改革,着眼于构建三个治理体系,一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二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联动制度体系,三是构建科学分离而又有效联动的管办评制度体系。其中,构建管办评制度体系需要梳理和重塑教育制度的新方法、新模式,核心就是法治思维,以教育立法为基础,以遵规守法作保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朱芒提出,按照《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大学的基本属性是法人;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跟教育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例可以发现,大学经常被当作行政机关对待,特别是涉及颁发学位、学历证书的时候。这样大学实际上成为兼具行政权属性和法人属性的二元结构。
(发表于2018年12月11日中教之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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