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屋  我的简介  我的爱好  我的文章  我的摄影  我的印章  我的音乐  友情链接  与我联系

 

 

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推行两月见成效


( 网络版返回


  自教师公寓管理办法推行两个月以来,学校已新腾出教师公寓60多套,并全部安排青年教师入住。资产管理处透露,将采取返还租金、增加房源分配透明度等措施,把学校对青年教师的关心落到实处。

  随着学校引进人才工作的不断开展,需住宿青年教师人数增长与教师公寓资源紧张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由于原来的教师公寓运行体制和管理模式无法让更多青年教师享受到学校的优惠和福利,使得不少新进青年教师为住宿费尽心思在学校周围借房,不仅租金昂贵,而且生活多有不便,造成了较大的不公平。改变原有的公寓管理运行模式,发挥教师公寓作为过渡房的应有作用,为更多的青年教师解决实际困难,这成为学校密切关注的问题。

  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08年6月,学校推出《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至各院系、部处和直属单位,自7月1日起试行。在学校各院系、部处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截至9月1日,新腾出教师公寓60多套,经过网站公示和公寓分配工作小组的审批,全部安排了青年教师入住。

  在推行新办法的基础上,资产管理处正酝酿新的措施,把学校对青年教师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租金收入,返还给各院系部处,用于帮助那些生活相对困难的青年教师作为住寓补贴;二是增加房源分配的透明度,公开已入住教师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公开所有房间是否已入住的信息,并接受所有教职员工的监督。资产管理处负责老师介绍,这两方面的工作已经启动。

  学校教师公寓的总量还远不能满足教职工们的居住需求。在此情况下,学校将在闵行校区家属区的预留空地内再建设14000平方米的教师公寓。目前建设工作已进入规划公示阶段,预计2008年底动工,2009年下半年投入使用。新的教师公寓内配有空调、电磁灶、热水器等,设施一流,为青年教师提供优越的居住条件。
 

            (发表于2008年9月15日《上海交大报》。供稿:董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