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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业开展深度合作
——联袂培养人才 携手服务社会
( 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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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9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分别与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11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学生实习、人才培养以及实务合作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郑成良教授、副校长印杰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吕红兵会长、刘小禾副秘书长以及金杜、君合、中伦金通、国浩、瑛明、华诚、联合、段和段、通力、海华永泰、新闵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协议签署仪式。
校党委副书记、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他说,培养人才是大学的第一使命,也是大学教师的第一天职,此次法学院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及11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必将扩大法学院的办学空间,大大促进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郑书记对本市律师业关心教育、行知互动、奉献社会的理念表示赞赏,感谢他们长期以来对培养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法律人才的大力支持。
吕红兵会长表示,此次法律实务界和上海交大开展的各项合作一定会成为上海乃至全国法学教育与法务实践合作的楷模。11家律所代表颜学海律师、学生代表吴玄顺同学也分别在签约仪式上作了交流发言。
上海市律师协会是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的行业管理组织,下辖数百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资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为维护公民权利、建设法治与和谐社会做出杰出的贡献。此次与我校签署协议的金杜等11家律师事务所排名均位于全市行业的前20位,多年来在业务水准、人才培养、社会责任等方面始终是行业的领军团队;签署协议的新闵律师事务不仅排名位于全市行业前列,而且多年来为维护社会平安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上海交大法学院成立六年以来,始终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作为人才培养、师资建设和学院发展的指导思想,以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社会国家为己任,致力于通过各种途径拓展教学、科研和人才建设的社会基础和合作空间,倡导和鼓励师生关注实践、面向大众、学以致用、服务社会。此次与本市11家著名律所的深度合作,将极大地推进这一进程。
目前,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服务的开展均面临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法学教育研究机构与法律实务机构开展深层次、多领域的长期战略合作已是大势所趋。协议各方一致相信,通过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开展的一系列合作必将有助于提升法科人才的素质、促进法律服务的水平、推动国家社会的法治进程。


(摄影 :武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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