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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资助政策惠及学前教育

低保家庭幼儿等可获管理费伙食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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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记者近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从今年新学期开始,凡在上海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具有上海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烈士家庭的适龄幼儿及适龄孤儿,将获得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的资助。上海将资助政策体系向学前教育延伸,已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资助全覆盖。

  此次针对幼儿的资助内容为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管理费按各级幼儿园相应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予以资助,伙食费按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予以免除。同时,上海市出台文件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按资助对象分为两档: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并发放生活补贴;二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发表于2011年9月4日《中国教育报》第1版。转载:教育部网站人民网搜狐中国教育新闻网华龙网新民网中国广播网凤凰网农博网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