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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资助政策惠及学前教育
低保家庭幼儿等可获管理费伙食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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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记者近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从今年新学期开始,凡在上海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具有上海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烈士家庭的适龄幼儿及适龄孤儿,将获得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的资助。上海将资助政策体系向学前教育延伸,已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资助全覆盖。
此次针对幼儿的资助内容为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管理费按各级幼儿园相应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予以资助,伙食费按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予以免除。同时,上海市出台文件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按资助对象分为两档: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除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并发放生活补贴;二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发表于2011年9月4日《中国教育报》第1版。转载:教育部网站,人民网,搜狐,中国教育新闻网,华龙网,新民网,中国广播网,凤凰网,农博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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