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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资助新模式惠及更多创业者 ●引入银行监管,加强企业征信管理 ●参股创业企业,实现基金“造血”功能 ●向非高科技大学生创业企业发放小额贷款
■本报记者 董少校
自主创业受到了越来越多大学生的关注,2002年上海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只有几人,而如今每年已达上百人。大学生创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校园里创业能力、创业素质的培养训练,学校和社会也需要对具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扶上马、送一程”,一些省市和地方设立了资助大学生创业的“天使基金”。创业基金该采用怎样的运作机制,才能做到既保持公益性,又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9月中旬,上海推出大学生创业资助新模式,在放宽创业人员自身条件、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引入银行监管加强创业企业征信管理,并通过入股创业企业的方式实现基金的“造血”功能,以此谋求基金的长期良性运转,最大程度地在资助数量、资助质量方面达到平衡。
运行四年 成绩与问题并存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于2005年开始试点,2006年正式成立,是全国首家传播创业文化、支持创业实践、从事推动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活动的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运行4年来,受到了创业大学生的普遍欢迎。该基金会已联合高校及上海市区县建立11个分基金会,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工作体系和网络。截至今年8月,各分基金点累计受理创业项目申请1607项,累计批准452项,累计立项金额8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在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中,三年成活率超过40%,实现赢利的企业达到10%。基金会秘书长张德旺自豪地说:“这大大超过了基金会成立时的预期。”据不完全统计,创业企业销售额累计已过亿元,创造利润2000余万元,实现税收超过600万元。如今,创业成了越来越多年轻人的选择,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融入了这股时代的潮流,起到了助推的作用。
与此同时,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在运行中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需求。张德旺介绍,因为过于追求资金的安全,资助模式比较单一;资助依托大学科技园区进行,如果每天增加项目,它的管理资源会受到制约;部分创业企业没能及时归还受助资金,监管相对乏力,有必要引入社会化机制。此外,基金会也存在分享企业成长收益的需求。
张德旺说:“科技创业基金是一种新生事物,它跟企业一样,自身运作迫切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创业者的需求。”
顺时而变 推出资助新模式
经过周密的调研筹备,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推出了全新的资助模式,根据项目的类型特点及所需资金量的不同,实施“雄鹰计划”和“雏鹰计划”,在秉承公益性前提下,走市场化资助道路,真正筛选出“有目标、有激情、有能力、有准备”的创业人才。
“雄鹰计划”(股权资助)针对部分成长潜力较大并已经具备雏形的企业,采用公益股权投资模式,关注项目质量。基金资助参股创业企业,承担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分享收益。该计划资助对象主要为依托高校科技成果和行业经验、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早期项目,从业者条件放宽到全国毕业5年内的青年群体,以及上海市列入自主择业范围内的高等院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对此类项目,基金可给予30万元以内的股权投资,资助期由原先的两年延长为3年。
“雏鹰计划”(债权资助)是新推出的资助模式,针对那些所需金额较小、能快速实现收益并偿还贷款的创业项目,资助对象为全国毕业两年内的青年群体以及上海市列入自主择业范围内的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贷款模式采取委托银行发放小额贷款,由银行向经基金会审核的创业项目提供免抵押小额贷款。创业企业的首次贷款为免息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创业者个人信用贷款5万元,如有亲戚担保可再放贷5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若企业正常还款,可继续申请股权资助模式并获得优先支持。对于这两个资助计划,公司注册在上海即可,申请人不受户籍地和生源的限制。基金会相关负责人特别表示,参股创业企业、分享收益只是针对部分项目,具体操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参股所获收益将转为科技创业基金,资助更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对接市场 基金运转更高效
上海大学科技园区(公司)总经理潘志浩认为,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新资助模式的最大特点在于:一方面坚持了公益性原则,另一方面也更加灵活,为基金本身的长久发展增添了生命力。
对于创业基金来说,那些科技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项目无疑都是“香饽饽”。然而,还有很多青年人胸怀创业激情而技术背景较弱,准备从事文化创意、互联网应用等领域的创业,渴望获得“第一桶金”。如今,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为这些创业者提供了资助的可能。在所资助创业企业的数量与质量方面,张德旺认为,没有一定数量的支撑,就不太容易涌现高质量的创业企业;基金推出新的模式,放宽资助条件,为非高科技企业受助提供了机会,有利于推动那些定位准、赢利快的企业脱颖而出,帮助更多青年人实现创业的梦想。
潘志浩介绍,在实际操作中,有创业企业诚信缺失,基金会资助创业的资金回笼延滞甚至个别不归还,导致了创业基金公益为主的效能无法更好地发挥。他认为,此次上海资助新模式之一是引入银行监管体系,由银行受基金会委托向创业企业发放贷款,创业基金予以贴息,通过银行建立企业征信系统,管理更加规范。“一旦创业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则将影响企业的信用,并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基金的使用效率更有保证,运作也更加专业、高效。”
“创业企业成长后,创业基金保留部分股份入股创业企业的做法,使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的操作更符合资本市场操作贯例,也使得该基金可以享受企业成长的好处,壮大基金规模,实现‘自我造血’,达到双赢,更有助于基金本身的长远发展。”潘志浩说。 (发表于2010年10月20日《中国教育报》第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