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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教育公平 促进科学选才

——解读《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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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望从根本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唐盛昌

  以往的选拔主要是以考试总分高低来评价学生,此次则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作为基本模式,对考试招生制度做出根本的变革。

  意见明确了“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这就给予了各省更大的操作空间,在全面考核知识技能水平的基础上,又给予了学生更大的自主选择机会,有望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学生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三门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这意味着,目前高中的14门课程中,除了语数外,学生有8门课只需参加“合格考”即可,而参加“等级考”的科目只有3门。于是,学生有了更高的选择权,能够有的放矢地分配时间和精力,有利于学生聚焦有兴趣的学科,在其知识结构的形成中促进特长与个性发展。

  该如何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减负解压,而非“越减越重”呢?此次学业水平考试,希望通过考试科目和内容的有增有减、考试组织方式和时间的灵活调控,引发学校课程安排与教学实施的相应改革,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压力,让学生更高效、更快乐地学习,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备考任务。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部分科目的等级考成绩将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使用,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这就使高考的考试科目可以减少到三门。“等级考”科目的分值将低于语数外分值,同时它是“学完即考”,鼓励同一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为结果。这些无疑有望大幅度减轻集中备考的压力。

  随着学业水平考试推进范围的增大和力度的增加,它将会对目前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者和操作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各省市和学校在实施时必须要把减轻学生过重负担放到重要的地位,切不可因对改革方向产生误解、对精神领会不透,或是操之过急,反而导致学生负担的加重。(作者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考指委委员,上海中学原校长)

  ■观点

  上海市曹杨二中校长王洋:有利于减少学生严重偏科

  这个方案打破以前“大文科、大理科”的局面,有利于减少学生严重偏科情况;体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作用,在考试科目方面给了学生选择自主权;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从自主招生开始使用综合素质评价,考虑了社会的认可度和接受度。
 

  (本报记者 施剑松 董少校 魏海政 阳锡叶 倪秀 采访整理)

   (发表于2014年9月15日《中国教育报》第5版。 转载: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