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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收费项目规定上限
上海规范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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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餐费每餐不超过10元,体检费每年不超过20元,校车费每月不超过440元……近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范本市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对一些收费项目规定上限。
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通知明确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和其他三大类共11项,分别确定收费标准。体检项目包括问诊、体格检查、血常规和尿常规,费用据实结算,每年不超过20元。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课外活动费皆按照自愿原则收取,每学期分别不超过100元,学期结束时结算,由幼儿园向幼儿家长发放用款清单,多退少不补。
通知要求,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前应事先书面告知幼儿家长,并由其自愿选择。未经书面告知或幼儿家长未自愿选择的,不得收费。幼儿园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幼儿家长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幼儿园及教师不得借机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损害幼儿利益。如确有折扣,应按实进入幼儿园账户,并据实向幼儿家长结算,不得挪作他用。
据悉,上海将根据教育保育需要,结合财政投入和物价变化等情况,对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
(发表于2012年7月29日《中国教育报》第1版。转载: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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